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融资服务指导意见》,研究下一步推动“助保贷”融资服务工作措施,12月7日,自治区工信厅召开了“助保贷”融资服务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工信厅中小企业局、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工信系统相关负责同志共38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围绕2013年以来“助保贷”融资服务业务开展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如何更好发挥助保贷资金使用效益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会议要求盟市认真梳理“助保贷”10年来的融资服务情况,整合旗县资金,进一步明确如何开展“助保贷”融资服务服务,对于不再开展“助保贷”融资服务业务,或当年“助保贷”资金放大倍数小于1倍时的盟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融资服务指导意见》停止“助保贷”业务,所有在贷款企业贷款本息结清后,由盟市工信局配合财政部门清算,并按自治区出资比例收回剩余引导资金,统筹用于“助保贷”融资工作。同时,还就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情况、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2023-2025)》推进落实计划及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下一步按照工信部加快构建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工作要求加强我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和水平。